不要人云亦云,新广告法疑问完全解释

号称历史最严的新广告法的发布对广告商而言感觉是一场灭顶之灾,微信朋友圈的小道消息更是让广告人绞尽脑汁,感觉都快要失业的地步。往往国人只关注事物表面,没有耐心去研究其本质与原由,所以以讹传讹就更快了。

本着对广告主的负责以及减少自身运营风险,网爵科技聘请资深法律顾问共同探讨针对网上传播的几大疑问进行了详细解释,现在无私奉献给各位广告同仁。

问题1: 所有极限词在任何场景都不能使用了?即使我能证明自己是第一?

解释: “新法”并未扩大禁止广告中使用绝对话用语的范围,‘首个’、‘独家’、‘唯一’等用语如有事实依据且能完整清楚的表示,不致引人误解的允许被使用。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这个“等”字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就有很大的空间来套用该规定,京东将金牌、最低、王牌等归类到禁止使用的范围,也是降低自身的风险,尽量不向“等”靠近,怕的是违反该条规定的情形。如果你能确实证明,比如“最低”用在30天最低价只要有据可查就是可以的,比100%纯牛肉原材料这类的宣传可以证实也是可以使用的。

新广告法本意应该是禁止诸如对“100%有效治愈疾病”这类有害的绝对化断言。 另外“特级”“一级”这些词在国家产品生产标准内,也没说不能用,只要产品符合GB标准的等级就可以。最佳、领先、第一品牌、顶级、极品、这类的确是无法证实的极限词涉及到虚假宣传严格禁止使用。

问题2:中国驰名商标、国家XX机关推荐、质量免检不能用了,所以任何和国家沾边的和政府沾边的奖项比如著名商标,中华老字号都不能用了?

解释:驰名商标禁止在广告语包装中使用,只是在商标法更改后的规定,目的是回归驰名商标的本意(对品牌进行跨界保护禁止侵权,而不是异化为荣誉资质)。国家质量免检商品不能使用是因为2008年废止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其他荣誉资质暂时可以使用,但不排除未来出台相关法律再对其含义进行修正,所以京东就一刀切了。另外要注意,烟酒广告不能使用任何奖项资质,比如获得XX金奖红葡萄酒。这是新广告法明文规定的。

问题3:纯天然不能用,那纯也是绝对化用语。纯正口味,纯牛奶,纯蜂蜜都不能用了?

解释: 纯天然是违反《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以及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第八条, 如拥有有机食品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纯天然。并且纯牛奶,纯蜂蜜,纯果汁这类是对原材料事实的阐述,并且是可以证明的,应当可以使用。

问题4:不能再做产品对比了,自己有优势的地方也不能突出了?

解释:这条是真的,《广告法》59条(四)项规定: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服务的,一但有人举报的话虽然不会直接产生20万罚款,但是可能会有被工商局处10万元以下罚款的风险。不要贬低对比,说自己好的地方还是要说哦。

问题5:《广告法》(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广告代言人的;李宁不能为自己代言了,董明珠不能为格力空调代言了。

解释:这完全是断章取义,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是这些人是受到行政处罚三年内的不能代言。

问题6: 是不是所有食品保健品的功效都不能写了?

解释:介于广告法第十七条中哪些是属于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现在也是不好界定。建议像红枣枸杞生血,阿胶补血,怕上火喝王老吉,锌元素益智,何首乌黑发这类中国人都知道的常识就不要再次强调功效了,增大违法成本。比较受伤的是新资源食品,如玛卡,黑枸杞这类产品如果不提功能完全就是没法卖了,建议是杜绝直接使用医疗术语,如癌症,肿瘤,肺炎,肝炎,减肥,治疗胃病这类词语。可以间接介绍产品富含对人体有益的某种成分(千万不能写成人体必需),也不要再介绍,该成分所具备的医疗功效,让消费者自行去百度。在广告文案上适当间接的使用比如年轻态、美丽的秘密、呵护容颜、呵护肠胃健康等。

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可以写明保健品分类所注册的功效,如蛋白粉:增强免疫力。但不能对其功效、安全性等做出断言与保证,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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